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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的解读

2022-06-30 07:30:25

为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钢铁、石化、建材、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重点企业等共同编制了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明确了绿色工厂术语定义,从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按照“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建立了绿色工厂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通用要求。

一、定义解释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二、基本要求

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生产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标准的综合要求,并进行持续改进。

对最高管理者的要求:需证实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且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对工厂的要求: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

三、基础设施要求

建筑: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应符合GB50034规定,不同的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设备:专用设备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通用设备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同时,应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必要时,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

四、产品要求

标准提出,工厂宜生产符合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并按照GB/T 32161对产品进行生态评价。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

产品达到节能、减碳的要求。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并改善。

五、环境排放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固体废弃物:处理需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工厂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温室气体: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要内容,而绿色制造是解决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是行业实现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

 

       相关链接:3-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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